超限貨物的等級是如何劃分的?
超限貨物由線路中心線起分為左側(cè)、右側(cè)和兩側(cè)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劃分為下列等級:
(1)上部超限:由軌面起高度(以下簡稱高度)超過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,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一、二級和超級
(2)中部超限:在高度自1250毫米至3600毫米之間,有任何部位超限者,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一、二級和超級;
(3)下部超限:在高度自150毫米至未滿1250毫米之間,有任何部位超限者,按其超限程度劃分為二級和超級。
(4)對裝載通過或到達特定裝載限界區(qū)段(簡稱特定區(qū)段,以下同)內(nèi)各站的貨物,雖沒有超出機車車輛限界,但超出特定區(qū)段的裝載限界時,亦應視為超限貨物,其超限等級應當按照下列規(guī)定辦理:
①對超出特定區(qū)段裝載限界,還沒有超出一級超限限界的,按照一級超限辦理;
②對超出一級超限限界的,應根據(jù)超出限界程度,確定超限等級。上一篇: 超限貨物裝車后測量時,有哪些具體要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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