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進行爆炸反應的物質很多,它們的爆速、起爆能、敏感度、反應后所產(chǎn)生的氣體和熱量的多少各不相同,其危險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別。其中,有些爆炸性物品在通常條件下進行儲運不會引起爆炸性危險;有些則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爆炸性危險。所以,在危險貨物運輸中,按照爆炸品爆速快,起爆能小,敏感度較高,爆炸威力強弱等將其分為6個小項。
爆炸品的分類包括:爆炸性物質;爆炸性物品;為生產(chǎn)爆炸或煙火實際效果而制成的未提及的物質和物品。如爆炸化合物(如雷汞、迭氮鈉、三硝基甲苯、硝基脲等)和爆炸混合物(如黑火藥——硝酸鉀、硫磺和炭粉混合物,硝銨炸藥——梯恩梯和硝酸銨等的混合物);爆炸性制成品(如導火索、雷管、爆竹、槍彈、響墩等)等。
在交通運輸中,根據(jù)爆炸品的性質、用途和運輸要求將爆炸品分為6項:
第1.1項: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;
第1.2項:有迸射危險,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;
第1.3項:有燃燒危險并有局部爆炸危險或局部迸射危險或
這兩種危險都有,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;
第1.4項:不呈現(xiàn)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;
第1.5項:有整體爆炸危險的非常不敏感物質;
第1.6項:無整體爆炸危險的極端不敏感物品。
上一篇: 貨物重心位移時有何要求?
下一篇: 什么是爆炸反應的敏感度?